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逐光宣讲团为了深刻贯彻提出的法治建设方针,在江苏省镇江市、连云港市、南通市以及云南省楚雄市和昆明市等地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法治既根据法律建设国家和社会,是人类社会迈入新时代治国安邦的核心,我国深刻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国各政府及两院等机关大力宣传公正和法治。
1954年,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通过了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此刻开始,我们正式走向了探寻和实践法治的道路;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被正式的写入宪法;2012年,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早在先秦时期,法家商鞅就提出了:“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治理,不肖者拘焉。”法治建设对社会治理的重要性和合理性已可见一斑。
逐光宣讲团以法治思想的传播为目的,辅以爱国的核心向社会大众传递正确的价值观,增强大众对法治的理解和认知;依法治国的方略,正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密钥,也是社会进步不可缺失的一环,同时也是巩固党的地位,加强人民对党的政治认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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